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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方受傷鬧上法庭,最終獲賠償8000元達成和解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董柳,通訊員廖丹丹、李曉鳳報道:家住梅州市豐順縣的小彭和小朱,兩人素不相識也無恩怨,但卻因兩人的女友提出以打架比厲害的荒謬要求,雙方有了“交惡”,結果小彭寡不敵眾,被小朱及其叫來的朋友打傷住院,最後雙方還因小彭的醫療費用問題打起了官司。經過承辦法官積極地做工作,並借助當地派出所治安員的力量,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,小朱及其朋友為這場荒唐的“比武”付出了8000元的賠償款。
  年僅15歲的小朱是梅州順風縣當地一所中學的學生,而年滿18周歲的小彭已參加工作,兩人幾乎沒有“交集”,但究竟為何打上架了呢?
  原來,小彭的女朋友與小朱的女朋友是同一中學的學生,兩人因逞強好勝、互相吹捧自己男朋友比對方男友高大威猛,最後誰也說服不了誰,於是,產生出約雙方男朋友打架,以輸贏來證明各自男友厲害的想法,而小彭和小朱居然也順了各自女友的要求,雙方約好了“比武”的時間和地點。
  今年4月5日晚上,小彭單槍匹馬按時赴約,而小朱考慮到自己才15歲,怕在已經成年的小彭面前吃虧,於是叫上好友小劉和大朱一起前去應戰。小彭見來人居多,想退縮但已沒有退路,只能勉強應戰,最後寡不敵眾,被小朱等三人毆打受傷,為此花費醫療費5000多元。
  事後,小彭將小朱等人起訴到梅州市豐順縣法院,要求賠償醫療費、護理費、誤工費、住院伙食補助費、交通費、營養費等合計24520元。
  法院受案後,承辦法官發現,被告小朱及小劉均是未成年人,且沒有造成太大傷害,決定以調解的方式來解決糾紛。
  為此,承辦法官多次到原被告家裡及通過電話溝通的方式,積極做各方的工作,闡明利害關係,最終促成雙方和解:小朱等三人一次性支付8000元賠償款給小彭,小彭同時向法院撤訴。
(原標題:為討好女朋友兩少年“比武”打鬥 一方受傷鬧上法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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